辦法制定
先迪利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總部),為美國dB Drag Association dB音壓比賽協會(簡稱dB Drag,dB跩哥)之台灣授權代理。
宗 旨
承續dB Drag精神,以簡單、客觀的比賽方式,促進汽車音響的正常逢勃發展。
競賽規則
採用2002年「競賽規則」,可向本會郵購或向地區主辦店購買,每本新台幣200元。
比賽主辦
總冠軍賽→總部主辦。
區域積分賽分北、中、南→總部主辦。
地區積分賽→由總部授權之地區汽車音響店主辦、總部協辦。
比賽地點
總冠軍賽及北、中、南區域積分賽由總部決定。地區積分賽由授權店自行決定。
地區規劃
1. 全台共規劃47區,每地區一家主辦店,舉辦地區積分賽。
北區:北市東、北市北、北市南、大士林、新 店、基 隆、三 重、新 莊、
板 橋、土 城、樹 林、桃 園、 龍 潭、中 壢、八 德、大 園、楊 梅、
新 竹、竹 北、頭 份、苗 栗、宜 蘭、花 蓮。
中區:北台中、中台中、南台中、豐 原、大 里、海 線、南 投、草 屯、
彰 化、員 林。
南區:斗 六、嘉 義、朴 子、新 營、台 南、永 康、岡 山、左 楠、北高雄、
南高雄、鳳 山、屏 東、 潮 州、台 東。
2. 地區主辦店需與總部簽署授權主辦備忘錄,接受總部賽事訓練與規範。
比賽次數
總冠軍賽一次。
區域積分賽各一次,分北、中、南地區。
地區積分賽每地區至少2次,最多4次。
報名辦法
地區賽採現場報名制與事先報名制同時並存:即主辦單位準備事先報名表,亦接受當場報名參賽,以增加比賽之熱鬧性。
區域賽及總冠軍賽由總部依各地區賽成績及積分主動邀賽,各組各級至多16名。
比賽日期
◎各項比賽日期及地點確定後,將儘速於本頁面公佈。
分 級
總冠軍賽/區域積分賽與地區積分賽皆採3個分級:
依「競賽規則」低音喇叭之定義為8吋以上12吋以下,每單體計1個喇叭。
比賽車數
賽事進行
晉級資格
地區賽晉級區域賽需積分14分以上,依音壓排行邀請16名參賽。
區域賽晉級總冠軍賽需積分15分以上 ,並參加區域賽累計積分1分以上,依音壓排行邀請16名參賽。
積 分
依2002年競賽規則「地區性賽事(一倍計分)」之標準競賽積分方式,由主辦單位頒發。
裁 判
測試儀器
一律採用dB Drag標準電腦測試儀器Term-LAB,由總部提供儀器與支援操作人員。並於每場開始前,經左右測試歸零。
參賽費用
地區賽每輛參賽車$800元整﹝主辦單位需開立發票﹞。 區域賽及總冠軍賽$1,500元整。
獎 金
總冠軍賽第一名$50,000元整, 第二名$30,000元整, 第三名$20,000元整。
服 裝
賽後廣告
先迪利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總部),為美國dB Drag Association dB音壓比賽協會(簡稱dB Drag,dB跩哥)之台灣授權代理。
- 本辦法依據dB Drag 2002年美國本部發行之「競賽規則」及「經銷手冊」內容辦理。
- 因應台灣市場規模,僅修正部分非關「競賽規則」之內容,未在本辦法提出說明或敘述者皆以2002年美國本部發行之「競賽規則」及「經銷手冊」為準。
宗 旨
承續dB Drag精神,以簡單、客觀的比賽方式,促進汽車音響的正常逢勃發展。
競賽規則
採用2002年「競賽規則」,可向本會郵購或向地區主辦店購買,每本新台幣200元。
比賽主辦
總冠軍賽→總部主辦。
區域積分賽分北、中、南→總部主辦。
地區積分賽→由總部授權之地區汽車音響店主辦、總部協辦。
比賽地點
總冠軍賽及北、中、南區域積分賽由總部決定。地區積分賽由授權店自行決定。
地區規劃
1. 全台共規劃47區,每地區一家主辦店,舉辦地區積分賽。
北區:北市東、北市北、北市南、大士林、新 店、基 隆、三 重、新 莊、
板 橋、土 城、樹 林、桃 園、 龍 潭、中 壢、八 德、大 園、楊 梅、
新 竹、竹 北、頭 份、苗 栗、宜 蘭、花 蓮。
中區:北台中、中台中、南台中、豐 原、大 里、海 線、南 投、草 屯、
彰 化、員 林。
南區:斗 六、嘉 義、朴 子、新 營、台 南、永 康、岡 山、左 楠、北高雄、
南高雄、鳳 山、屏 東、 潮 州、台 東。
2. 地區主辦店需與總部簽署授權主辦備忘錄,接受總部賽事訓練與規範。
比賽次數
總冠軍賽一次。
區域積分賽各一次,分北、中、南地區。
地區積分賽每地區至少2次,最多4次。
報名辦法
地區賽採現場報名制與事先報名制同時並存:即主辦單位準備事先報名表,亦接受當場報名參賽,以增加比賽之熱鬧性。
區域賽及總冠軍賽由總部依各地區賽成績及積分主動邀賽,各組各級至多16名。
比賽日期
◎各項比賽日期及地點確定後,將儘速於本頁面公佈。
分 級
總冠軍賽/區域積分賽與地區積分賽皆採3個分級:
依「競賽規則」低音喇叭之定義為8吋以上12吋以下,每單體計1個喇叭。
比賽車數
- 區域積分賽各組及地區積分賽合併組,每一分級至少需參賽車數量如下表:
◎如不足車輛數,可以照賽,但不頒發積分證書,不計積分資格。 - 參賽車不限制參賽地區或區域,例:A地區車可至B、C地區參賽,中區車可至北區參加區域賽,以增加積分。
- 參賽車不限制參賽次數,可重複參賽,以增加積分。
賽事進行
- 採雙循環賽。
- 每部參賽車先經抽籤決定賽號,全經同一測試儀器之資格賽,未參加賽號抽籤者(如遲到)以棄權論。
- 根據資格賽之音壓排名取音壓最高的前八名進入淘汰賽,由最高至低每次2部車一組捉對作當日淘汰賽,即最高1與2、3與4、5與6、7與8進行比賽,每一回合落敗者與另一組落敗者依次比賽,產生名次。
- 正式賽事結束後,主辦店可視需要以開放後車廂式做音壓賽,但不列紀錄。麥克風位置距保險桿10公分,高度由參賽人自行決定。
晉級資格
地區賽晉級區域賽需積分14分以上,依音壓排行邀請16名參賽。
區域賽晉級總冠軍賽需積分15分以上 ,並參加區域賽累計積分1分以上,依音壓排行邀請16名參賽。
積 分
依2002年競賽規則「地區性賽事(一倍計分)」之標準競賽積分方式,由主辦單位頒發。
裁 判
- 裁判人數音壓比賽純以儀器測量,應無爭議性。唯安裝器材數目及分級之審查與比賽過程細節,地區賽需2名、區域賽及總冠軍賽需4名以上。
- 地區賽之主辦店需遴派1人,參加總部訓練為裁判。
- 地區賽由主辦店自行邀請具裁判資格者擔任裁判。
- 裁判長可由主辦店自行兼任。
- 區域賽及總決賽之裁判、裁判長由總部遴派。
- 裁判出場車馬費新台幣1,000元整。
測試儀器
一律採用dB Drag標準電腦測試儀器Term-LAB,由總部提供儀器與支援操作人員。並於每場開始前,經左右測試歸零。
參賽費用
地區賽每輛參賽車$800元整﹝主辦單位需開立發票﹞。 區域賽及總冠軍賽$1,500元整。
獎 金
總冠軍賽第一名$50,000元整, 第二名$30,000元整, 第三名$20,000元整。
服 裝
- 主辦單位之人員,含交通指揮、賽道裁判、裁判長、記分員、主持、銷售人員等皆需穿上印有dB Drag標示的服裝,並帶上工作區分的吊牌或臂章。
- 參賽車主依抽籤決定資格賽序,並將其號碼以別針別於胸、背上以做識別。
賽後廣告
- 所有參賽車8名內,必須繳交符合實際之安裝器材系統圖,並標明各器材廠牌型號,當場經裁判人員審查,並照相存證。
- 賽後比賽車不論以何種名義刊登之廣告,應於廣告版面明顯處標明:
- a. 賽會年份及全銜名稱。例:dB Drag汽車音響2003台灣北區3月8日三重地區賽。
b. 得獎組別、級別。例:超級道路組第二級。
c. 名次、dB數。例:第二名,最大音壓148.6dB。
- a. 賽會年份及全銜名稱。例:dB Drag汽車音響2003台灣北區3月8日三重地區賽。
- 以經銷安裝店名義刊登廣告,只限以報名表上所填,參賽者所屬店名為限。如報名表未填寫經銷安裝店者,不得以經銷安裝店名義刊登廣告。
- 以其他非參賽者安裝店名義刊登之廣告,如代理公司、團隊,應詳標明參賽車主姓名或參賽車安裝店之全銜。 例:本公司〈或團隊〉經銷商XX店,榮獲dB Drag汽車音響2003台灣北區3月8日三重地區賽,超級道路組第二級,第二名,最大音壓148.6dB。
- 不論何種名義刊登廣告,廣告中如出現品牌時,一律標明「採用」字樣,並列明採用何種型號,其內容應與參賽時繳交之系統圖內容相吻合。
例:採用XX牌擴大機,型號XXXX1台。 - 未依上述1~5項規則於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告,經確認有魚目混珠之嫌者,總部得取消該車及該參賽者之後續比賽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