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質賽
報名辦法
參賽資格:限定先迪利 2005 年認證之專售店。
比賽規則
延用車隊隊內賽規則,使用2002 IASCA CD片
獎牌獎金
A組、B組每組別
參賽資格:限定先迪利 2005 年認證之專售店。
- 比賽級別:
A組─ 1000瓦(4Ω)以下。
B組─ 1001瓦(4Ω)以上。
預定每一組至少7台車以上,假設報名組別不能平均時,可以協調更改組別的瓦特數,同瓦特數時以抽籤方式產生。 - 報名費用:每台3,000元。
- 報名截止:區域賽—各區賽前10天。
- 報名獎勵:賽會主辦單位贈送3項禮品價值共計2,000元給每位參賽車主。
a、dB Drag帽子一頂。
b、dB Drag T恤一件。
c、ECLIPSE紀念版遙控車一台。
比賽規則
延用車隊隊內賽規則,使用2002 IASCA CD片
- 每組取前三名,並取得總決賽資格。
- 總決賽棄權者,依順序推下一名次優先報名。
- 總決賽參賽車,不得更換車輛,但可更改裝潢,與保持原瓦特數之範圍內可更改系統產品。
獎牌獎金
A組、B組每組別
- 第一名:獎盃一座。
第二名:獎盃一座。
第三名:獎盃一座 。
音壓賽
辦法制定
先迪利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總部),為美國dB Drag Association dB音壓比賽協會(簡稱dB Drag,dB跩哥)之台灣授權代理。
宗 旨
承續dB Drag精神,以簡單、客觀的比賽方式,促進汽車音響的正常逢勃發展。
競賽規則
比賽主辦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──總部主辦。
比賽地點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由總部決定。
比賽次數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各一場。
報名辦法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採通訊報名寄至總部。不得跨區比賽。
分 級
比賽車數
賽事進行
裁 判
測試儀器
一律採用dB Drag標準電腦測試儀器Term-LAB。並於每場開始前,經左右測試歸零。
參賽費用
區域賽$1,000元整。
贈 品
獎 金
區域賽--第一級、第二級前三名獎盃各一座
服 裝
賽後廣告
其他
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之。
先迪利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總部),為美國dB Drag Association dB音壓比賽協會(簡稱dB Drag,dB跩哥)之台灣授權代理。
- 本辦法依據dB Drag 2002年美國本部發行之「競賽規則」及「經銷手冊」內容辦理。
- 因應台灣市場規模,僅修正部分非關「競賽規則」之內容,未在本辦法提出說明或敘述者皆以2002年美國本部發行之「競賽規則」及「經銷手冊」為準。
宗 旨
承續dB Drag精神,以簡單、客觀的比賽方式,促進汽車音響的正常逢勃發展。
競賽規則
- 採用2002年「競賽規則」,可向本會郵購或向地區主辦店購買,每本新台幣200 元。
- 補充及修改內容:
(一) 車箱B柱前緣一律以原車出廠配置,不得修改。- 門飾板內如有裝6英吋以下喇叭可加裝喇叭座。
- 鐵板部份不得修改或加強其他金屬配件。
- 門飾板外觀不得更換,但裡面可加裝合理的喇叭座。
- 所有原車出風口不得用貼布封閉。
- 前坐靠背需與車底盤成90度垂直
(二) 30秒儀器測量不得關機,若關機視同跳機。但可降低至儀器可讀之音量。
(三) 參賽車輛須自行開入賽道。
比賽主辦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──總部主辦。
比賽地點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由總部決定。
比賽次數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各一場。
報名辦法
北、中、南區域賽採通訊報名寄至總部。不得跨區比賽。
分 級
- 總冠軍賽/區域賽皆採2個分級:
級 別道路、超級道路合併組
第1級
12英吋1~2低音喇叭
第2級15英吋1~2
依「競賽規則」12英吋低音喇叭之定義為8吋以上12吋以下,每單體計1個喇叭。
15英吋低音喇叭之定義為13吋以上15吋以下,每單體計1個喇叭。
比賽車數
- 區域賽各組每一分級至少需參賽車數量如下表:
級 別道路、超級道路合併組車 數
第1級
12英吋1~2低音喇叭8以上
第2級15英吋1~24
賽事進行
- 採雙循環賽。
- 資格賽-每部參賽車先經抽籤決定賽號,全經同一儀器測試,未參加賽號抽籤者 (如遲到)以棄權論。
- 淘汰賽-根據資格賽之音壓排名,1與8、2與7、3與6、4與5配對,每次2 部 車一組捉對競賽,直到名次產生。
- 如遇單數車輛數,則資格賽音壓最高者單獨一組。
裁 判
- 裁判人數音壓比賽純以儀器測量,應無爭議性。唯安裝器材數目及分級之審查與比賽過程細節,區域賽及總冠軍賽需4名以上。
- 區域賽及總決賽之裁判、裁判長由總部遴派。
測試儀器
一律採用dB Drag標準電腦測試儀器Term-LAB。並於每場開始前,經左右測試歸零。
參賽費用
區域賽$1,000元整。
贈 品
- 總部贈送每位參賽車主3項禮品價值共計2,000元。
- dB Drag帽子一頂。
- dB Drag T恤一件。
- ECLIPSE紀念版遙控車一台。
獎 金
區域賽--第一級、第二級前三名獎盃各一座
服 裝
- 主辦單位之人員,含交通指揮、賽道裁判、裁判長、記分員、主持、銷售人員
- 等皆需穿上印有dB Drag標示的服裝,並帶上工作區分的吊牌或臂章。
- 參賽車主依抽籤決定資格賽序,並將其號碼以別針別於胸、背上以做識別。
賽後廣告
- 所有參賽車必須繳交符合實際之安裝器材系統圖,並標明各器材廠牌型號,當場經裁判人員審查,並照相存證。
- 賽後比賽車不論以何種名義刊登之廣告,應於廣告版面明顯處標明:
- 賽會年份及全銜名稱(例:dB Drag汽車音響2005年8月20日南區區域賽。)
- 得獎組別、級別(例:超級道路組第二級。)
- 名次、dB數(例:第二名,最大音壓148.6dB。 )
- 以經銷安裝店名義刊登廣告,只限以報名表上所填,參賽者所屬店名為限。如報名表未填寫經銷安裝店者,不得以經銷安裝店名義刊登廣告。
- 以其他非參賽者安裝店名義刊登之廣告,如代理公司、團隊,應詳標明參賽車主姓名或參賽車安裝店之全銜。
例:本公司〈或團隊〉經銷商XX店,榮獲dB Drag汽車音響2005年8月10日南區區域賽,超級道路組第二級,第二名,最大音壓148.6dB。 - 不論何種名義刊登廣告,廣告中如出現品牌時,一律標明「採用」字樣,並列明採用何種型號,其內容應與參賽時繳交之系統圖內容相吻合。
例:採用XX牌擴大機,型號XXXX1台。 - 未依上述1~5項規則於媒體上以任何方式廣告,經確認有魚目混珠之嫌者,總部得取消該車及該參賽者之後續比賽權。
其他
未盡事宜得另行補充之。
贈品: